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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:新版《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》对违约责任做了全面调整,这表示今后家装公司如果出现低价接单的情况,真的要为自己的违规行为埋单吗?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?
曹莉云:近年来由于合同违约而造成的纠纷、产生的投诉时有发生,在受理和解决中,双方各执己见。原合同在违约责任中规定,违约金的支付方式都是双方协商,于是往往在合同签约时,双方不做约定,甚至用/(斜线)划掉违约责任栏。在这种情况下,一旦发生纠纷,调解便无依据,因此会增加调解难度。
因此,在新合同的版本中,重新调整了各项条款,细化了甲、乙双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、赔付比例和赔付上线标准。另外,新合同中,对甲、乙双方定期支付和收取的二、三、四期工程进度款及各阶段的节点验收,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,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、空气质量不合格而造成工期延误等问题,都制定了相应的条款。有了以上明细,使双方的责任更清晰,更有利于维护各自的利益和权益。
另外,对目前行业中有些小公司低价接单的行为,在新合同中也有明确条款规定和相应的制约。因此,也建议有家装需求的业主:第一要求与家装公司签署新版家装合同,便于自我保护及维权;第二要认真阅读、仔细填写合同文本中的各项条款,以便在合同执行中有法可依。新合同对消费者和家装公司都是双方面保护与制约,建议一定要执行到位,否则一旦出现违约,便无法可依,对违约责任也判断不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