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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即将过去,回顾这一年家居行业新规国标实施的不少,进入2015年,天津家装家居又有哪些新规出台呢?对于明年准备装修购买家具的消费者来说,又要注意什么呢?
新版《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》1月1日启用
新版《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》(以下简称《合同》)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新版《合同》纳入了近些年消费者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,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况细化、工程报价规定、工程变更内容、甲乙双方义务等,增加了隐蔽工程验收,对工程款支付方式、合同变更解除、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及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调整。条款更加细化,规范更严谨,更适合当下的家装需求,家装收费也将更加透明化。
在家装消费中,隐蔽工程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,目前不少家装公司在收取隐蔽工程费用时,都采取预收的形式,在未出设计图纸的情况下,就为消费者估算房屋隐蔽工程的价格。由于没有图纸支持,隐蔽工程容易导致该工程后期价格大幅浮动,部分家装公司也存在绕路收费现象。而新《合同》约定,家装公司须在设计水电路等隐蔽工程时向消费者出具设计图纸,按设计图纸进行收费,这样能有效地使隐蔽工程收费透明化。
另外,低价陷阱是目前家装行业的另一个热点问题,部分不良家装公司先以低价引诱消费者,再通过后期增项拉高价格。新版《合同》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明确约束,明文约定总造价是甲、乙双方对设计方案、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,在一般情况下,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(预算价)的10%。此外,新《合同》也对违约责任做了全面调整,对签约人的责任、赔偿、合同终止、质量不合格、空气质量不达标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。这表示今后家装公司如果出现低价接单的情况,就要为自己的违规行为埋单。
新版《天津市家具买卖合同》明年全面推行
新版《天津市家具买卖合同》(以下简称《合同》)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推行,合同细化了老版合同的很多条款,并对定制家具提出了详细标注的具体要求,有望终结定制家具市场乱象。
新版《合同》对定制家具提出了详细标注的具体要求,买方和卖方甚至可以约定提供家具图纸。买方在签约时支付总价款不超过20%为定金,余款在货物交付时一次性付清。交货时,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,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。据了解,这些规范的程序将为双方的交易行为提供证明,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同时,家具的基本情况条款被要求用规范的语言填写清楚。新合同明确家具“产地”是指家具产品生产成形地。那些标注境外品牌的家具,销售时必须标注真实产地,不能是国内生产组装却标注为纯进口的“假洋货”。此外,家具的辅料也必须根据家具用料真实填写。新合同还规定了每件被销售的家具不仅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,且须附带符合国家标准GB5296.6要求的《家具使用说明书》。家具保修期为一年。如果在“三包”责任条款中,卖方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条款的,则必须按承诺执行。
签订合同消费者需谨慎
对于新版家装合同和家具买卖合同的实施,都是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但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别掉以轻心,一定要注意是否是政府部门出台的示范合同,购买家具双方签署合同后,须加盖商场有效印章,出现问题可由商场出面解决。同时一旦遇到纠纷要及时向消协部门咨询或投诉。